户政部门负责人表示,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,小孩入户一般要凭出生证。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出生证,可去当地卫计部门补办出生证,然后再凭补办的证去派出所办理入户。确实无法补办出生证的,可凭亲子鉴定和派出所调查核实资料入户。
如果是私自收养的小孩能否入户呢?这也是不少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。记者了解到,已私自收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,收养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手续,凭补办的《收养证》、收养人身份证、户口簿等资料去办理户口登记。对不符合收养政策条件无法办理《收养证》又要入户的,则需提供多项证明材料,具体可到当地公安户政部门咨询。
国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
以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和父母婚姻状况证明作为常住户口登记依据,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。
未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,须向助产机构申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再申请办理。
婚内生育的,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申请办理。
非婚生育的,随母落户的,可以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母亲一方居民户口簿、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;随父落户的,需一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。
户籍在我省的公民与外国人、无国籍人非婚生育、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,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、户籍在我省的公民一方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。